第10章 被嫉妒的小可怜
程松儿吃饭吃的快,很快便把饭吃完了,她看见程青枝还在慢条斯理的吃着,每一口都像是在细细的品味。浓密的睫毛乖乖巧巧的低垂着,纵然低眉顺眼的模样,也极为动人,只是这份动人里,少了一丝鲜活明亮,有些过于温顺了。
程松儿放下筷子:“你慢慢吃,我去把院子里的柴劈了。”
“好。”程青枝捏着筷子停顿了片刻,才开始继续吃起来。
院子里对着一些树墩子,要劈成几块才能用来烧火做饭。
这些都是陈年的大树墩子,都是程青枝一点一点从后山背回来再劈好用的。
劈柴的斧子很沉,程松儿拿在手里感觉没比程青枝那个小可怜重多少,他那样柔弱的身板也不知是费了多大的劲才攒了那些柴火,又一块块的劈好,程家的女人和程青枝的生父许蓝,就冷漠的看着他一个人做完了一家子的苦力。
程松儿的体力好,加上这个世界女子的力量原本就比男子优越,所以这对树墩子程松儿没多久就劈好了。
想起之前程青枝说家里的柴火快用完了,冬天绝对不能缺少取暖做饭的柴火。
反正她下午准备去村后山捕猎,正好砍些柴火出来。
她回堂屋取好了捕兽夹、捕兽网,以及一把弓箭,腰间插着一把小斧子便准备出门。
“你要去哪儿?”看见程松儿准备出门,程青枝慌张的站了起来。
“后山。”
“后山?”程青枝眼中没来由的闪过一丝担忧:“可是后山有猛兽出没”
“我知道,可你不也常常去后山捡柴火吗?放心我不会往深山里去。”程松儿温柔笑道:“院子里的柴火我都已经劈好了,你下午可以歇一会儿。”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他低垂着头,小声的问。
程松儿笑着:“捕到些小动物就回来,我这次从城里就买了二两肉回来,总不能只吃一顿肉吧,我说过会把你养的胖胖的。”
程青枝倏地从脖子红到了耳根,不再说话了。
程松儿看着他的模样,心中暗笑,怎么脸皮这么薄?这个世界的男子也都像他一样么?
不管了,还是先去打猎吧。
“呵,怪不得程松儿那个女人忽然不肯卖程青枝,原来是打着那个贱人的主意。”林玉秀躲在屋子里,偷偷撑开窗户一角,看中窥视着程家院子里发生的一切。
整个过程他都全部目睹,尤其是当程松儿强硬的说让他把一半的红烧肉都吃完时,他一双美目几乎快要喷出火来!
像林玉秀这种以种地做劳工的村民家中,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顿红烧肉。
林玉秀家里还有两位姐姐,徐叔就算再宠儿子,那也不能跟两个女儿比,一盘子红烧肉,几乎都被母亲和两个姐姐,他也只能分得几块而已。
凭什么?!
凭什么是程青枝那个贱人?!
毁了他的好姻缘,勾引了他的未来妻主,夺走了他引以为傲的美貌,吸引了全村女人的注视,让他失去了女人们的恭维殷勤
明明他废了那么大的紧才说动程松儿把这个贱人卖掉,谁知这个阴魂不散的东西竟然又回来了。
不但不像以前一样被程松儿折磨,反而比以前过得更好,凭什么!
林玉秀看着程青枝,紧咬着牙根,恨得咬牙切齿。
尤其当他看到程松儿不知道对他温柔地说了什么后,程青枝羞怯的满脸通红的扭捏样子。
“呸——忸怩作态!”林玉秀死死扣着窗柩,恶狠狠道。
之前刘素还说,程松儿之所以没有卖掉程青枝时因为提前被破了身子,怡红院不收。
如今想来或许就是被程松儿破的,连自己的妹妹都勾引,这个狐媚子,真是下贱到家了,跟他的爹一样下贱。
“玉秀,你在说什么呢?什么忸怩作态?”正在缝制衣服的徐叔问道。
“哼!”林玉秀看到程松儿拿着捕猎的东西离开了程家,他也就不再藏着掖着,直接打开窗户,声音说的很大,就像生怕程青枝听不到一样:“当然是程青枝那个骚狐狸精,之前我还想不明白那程松儿怎么突然良心发现不把他卖到怡红院去了,现在我总算想通了。”
正在缝衣服的徐叔放下衣服,好奇道:“为什么呀?”
林玉秀不屑一笑:“当然是因为狐狸精生性本淫啊,以前他勾引的都是外面的女人,现在连自己的妹妹都不放过,瞧瞧他那一脸媚态的样子,活脱脱的下贱坯子,自然是把程松儿迷得五迷三道,舍不得将他卖到怡红院了。”
“哎呀你——”徐叔放下衣服,瞧窗外忘了一眼。
院子的程青枝薄背僵硬,拿着筷子的手一动不动,指节紧的泛白,样子像是在极力隐忍着。
不用猜,他一定是听到了林玉秀羞辱的话了。
“你这孩子。”徐叔赶紧放下窗户,生怕林玉秀再说出些什么过激的话来:“你怎么这么说人家,青枝那孩子肯定是听到了,没凭没据的事情,你怎么能这样编排人家。”
林玉秀冷笑一声:“听到了又怎么样,我就是要让他听到。”
徐叔叹气一声:“要我说,青枝这孩子如果真的和程松儿好上了也不错,你看看他现在这样子,难道不比以前过得好多了不是吗?程松儿也不再打他了,也不把他卖去勾栏了,现如今还能吃上一顿肉,比以前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强多了,也算一件幸事。”
“爹爹!”林玉秀不满道:“你怎么净帮着那个恬不知耻的外人说话,他勾引了那么多女人,现在又勾引到自己妹妹头上,难道不值得唾弃吗?”
“青枝和程松儿原本就是继兄妹,没有血缘关系,像这样的家庭继兄与继妹结为连理,亲上加亲的也不是没有,也不算破坏伦理纲常,有什么值得唾弃的。”徐叔说道。
“爹爹你——”林玉秀气急败坏,娇花一样的容貌此刻竟显得有些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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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松儿出门前,随后拎走了昨天捕鱼的小鱼篓。
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屯粮、屯肉,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
粮食她都在城里买回来了,主食方面基本不成问题,但是肉贵得很,她不敢在县城里买的太多,不然几两银子很快就花完了。
今日捕到的两条小鲫鱼虽说只有巴掌大,但是付出的成本最少,只需要把鱼篓放在低洼处,等着鱼自己游进来,这么简单的捕猎方式她怎么能放过,所以程松儿第一件事就是在进后山前把小鱼篓埋好,等着小鱼儿自己上钩。
然后她手持弓箭进了后山,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毕竟是程松儿第一次捕猎。
快到冬天了,山中的猎物本就不多,偶尔窜出一只野鸡,因为太突然她反应不及时,眼睁睁看着猎物跑掉。
几次失手后,程松儿终于领悟了捕猎技巧,终于又被她撞见了一只正在觅食的白兔子。
她这次不再像之前那样冲撞,暗中拉满弓,找准时机放箭,箭风呼啸而过,直直的射中猎物。
程松儿大喜过望,连忙跑过去抓住兔子,心想今晚又有肉吃了,开心!
她把兔子放进了背篓里,一边砍柴火一边往回走,不一会儿她的背篓就装满了。
这时程松儿发现地上一片足迹有些奇怪,凭借着原主母亲的教授的技能,她很快认出,这时野猪的足迹。
程松儿心中顿时警铃大作,警惕的望向周围,直到确认没有野猪出没才放下心来。
野猪可不像现代社会的饲料猪那样温顺,力气很大,尤其是它那两根长牙,古时候常常有野猪杀人的记录。
而且看地上的足迹,这只野猪更是膘肥体壮,一旦发飙一般的猎人都制服不了,很是危险。
虽然危险,但是一旦捕获一只野猪,那至少够她和程青枝顿顿吃肉吃一个月了。
程松儿动了想捕猎野猪的心思,不过这只野猪块头很大,正面硬刚肯定不行。
程松儿将她带来的捕兽夹埋伏好,又利用以前看贝爷荒野求生的知识,把树枝削尖了做成了一个简易陷阱,只需要等野猪掉入陷阱,挣扎到没有力气了,她再出来一箭直击要害。
等这些埋伏好后,天色慢慢变暗,程松儿也离开了后山。
她背着一背篓的柴火和一只雪白的小兔子去向河边,准备看看今天的收成,但是今天竟然连一只巴掌大的小鲫鱼都没有捕获到,只有十几条手指大小的小鱼儿。
天气越来越冷,能捕到的鱼也越来越少,可能昨天是他们运气好,才有幸捕到了两条巴掌鲫鱼,估计以后能捕获鱼的可能性越来越低了。
“唉——算了,有比没有强,回家做油炸小鱼干。”程松儿振作起来,拎着鱼篓往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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