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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民国旧影(03)


从北平到沪市,  其实有很多条路。他们走的是官道,为了安全考虑。可如今前面不远处的城镇,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禁止通行。

        要继续往沪市去的话,  只有换路走。

        而换条路走,  代表危险。

        如今各地匪盗起,  灾害多。不光天灾,人祸也多。如果陆繁星真的没本事,  看着魁梧高大却中看不中用,  或许换条路,母子二人外加侄女,落到有心人的眼中,  怕就是肥羊。

        当然了,  如果真没本事,真·中看不中用,  陆繁星也不会提改道继续往沪市走的话。多半会选择留在当地,隐姓埋名的过日子。

        对于那些个杀烧抢掠,发国难财的匪盗,  陆繁星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不待害怕的,自然云淡风轻的跟福夫人说改道另走一条路。

        福夫人不懂这些,她就是标准的深宅妇人,往往丈夫、儿子说什么就是什么。

        儿子说丈夫临死前,让她们逃离贝子府,逃离北平,福夫人根本没有怀疑直接就信了,  而且路上就穿上了素净的衣裳,  将丈夫的死记挂在心里。

        不是因为对丈夫有多深的感情,  而是习惯了,更是明白关键时刻不能拖儿子的后腿。

        儿子说换条路继续前往沪市,那就换条路继续前往沪市。福夫人根本不会去想换条路危险不危险的问题,只会想钱够不够用,如果够那就好,如果不够,一路上风餐露宿的,又怎么挣钱。

        “幸好买到了奶粉。不然娇娇可怎么办。”福夫人抱着娇娇,叹息的说:“她亲额娘是个没福气的,生下她没多久就去世了。大阿哥的生母唐格格走了,两位侧福晋又不想抚养小娇娇,就怕小娇娇养不活死了,贝子爷怪罪他们,小娇娇就给了我养。”

        “额娘啊,刚开始其实挺抗拒的,可又不敢拒绝,只能小心翼翼的养了起来。结果养着养着,感情就处出来了。额娘是真心实意的将小娇娇当成孙女儿来疼。”

        陆繁星:“那是小娇娇的福气。”

        笑了笑,陆繁星将行李拎上,又去客栈后面牵回马儿,套好马车,就驾着载着抱小娇娇的福夫人出了城。他们继续往南方走。

        不过这回,没有走人最多的官道儿。而是另外选了一条路。相对官道要绕很多,而且多是山林地段,路也是十分的不好走。

        半天的功夫,才走了几十里地,天就黑了。陆繁星只得找了一处有溪水的地方,让福夫人小心翼翼的梳洗后,就在马车里带着小娇娇休息,而他则坐在马车外不远处的篝火旁,一边烤火一边往篝火里丢红薯。

        烤红薯十分香甜,陆繁星记得小时候曾经偷偷摸摸的在院子里烤红薯,差点将整个院子的花草都给烧了。亲爸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他有活力。

        现在呢,仿佛更加有活力了。

        “额娘,要水吗?”陆繁星突然开口说话。

        “娇娇好像醒了,我先抱着她出来把尿。”说话间,福夫人撩起帘子,动作还算轻快的抱着孩子下马车。

        出来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娇娇反而不怎么哭了。每天不是在喝奶就是在睡觉,根本看不到一岁多孩子该有的活泼。

        或许和早产有关。

        总之娇娇看着娇娇小小,实际上身体很不好,有时候陆繁星都害怕错眼娇娇就会夭折。可还好,在没有人奶喂养的情况下,娇娇还是磕磕绊绊的长到了一岁多。

        想来今后,他和福夫人仔细一点,继续好好的养着,娇娇一定能够长命百岁。

        “我先烧点热水。”

        陆繁星找出有盖子的煮锅,架在篝火上,又往里面倒了半煮锅的溪水。

        等一会儿,水烧开后放进铁质的暖水瓶里,剩下的则用来煮茶。刚巧,茶煮好后,埋进篝火灰里的红薯也烤

        好了。

        热气腾腾,轻轻将表皮撕开,尝一口的话,都觉得特别的香甜,特别的好吃。

        陆繁星一共烤了四个红薯。

        拿了一个给福夫人,自己则接过小娇娇,将她‘禁锢’在怀里,也不搂着,就用腿轻轻拦着,双手拿起烤红薯就啃,完全不顾还烫着。

        小娇娇估计被香甜的烤红薯给‘引|诱’到了,口水那叫一个飞流直下三千尺。

        咿咿呀呀,小胖手不断的挥舞,试图从陆繁星手中抢已经被啃了多半的烤红薯。

        “你想吃?”陆繁星想了想后世有关婴幼儿的食谱。发现后世的很多婴幼儿,七八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基本上都是蔬菜泥、水果泥混合牛奶之类的辅食。

        红薯烤熟之后,就和煮的红薯一样,软糯好入口,更好消化,小娇娇已经1岁多了,应该能吃。所以陆繁星就将啃了一大半的烤红薯去皮喂给小娇娇吃。

        福夫人惊了,有些着急的道:“烤红薯,小娇娇能吃吗?”

        “能吃。能促进肠胃消化,让小娇娇身体更强壮。”其实陆繁星怀疑,小娇娇之所以看娇娇小小,一看就先天不良,最大的原因还是他的亲娘福夫人,太小心翼翼了。

        须知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哪里像野外蛮横生长的野草,生命力那叫一个茂盛。

        所以小孩子嘛,别光喝奶,适当的还是要吃点粗粮。

        “额娘你别担心,儿子也心疼小娇娇,肯定不会害她。”

        说是这么说,陆繁星为了保险,还是摸出一种专门供婴幼儿使用的消食药水,趁着福夫人不注意,偷偷的喂了小娇娇一点点。

        当天夜里,小娇娇睡得十分的沉,往日喝奶粉冲泡的奶,半夜的时候准会醒,而这回直接就睡到了天亮时分。

        早上太阳完全升起,带着孩子睡觉的福夫人醒来。这时候,陆繁星已经开始在煮早餐。

        “今天早上去溪边打水煮粥的时候,运气不错遇到了一只笨兔子。一会儿我烤了,带上中午吃。”

        福夫人依然完全没有怀疑陆繁星在说谎。从小到大,陆繁星都是被骑射师傅夸奖的好徒弟。陆繁星善骑射,拉弓打猎基本做得上箭无虚发。

        再者,走的时候陆繁星是带着弓箭的,种种迹象,福夫人又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怀疑陆繁星说话骗她。实际上,笨兔子是从太虚幻境里拎出来的。福夫人一瞧,就说挺肥的。

        “的确挺肥。所以烤了,中午再吃。”

        “嗯,不必特意停下来埋锅做饭挺好的。”

        “嗯,我煮了一点粥。”

        是真的煮了点粥,刚好够福夫人和小娇娇吃。

        是的,陆繁星给小娇娇喂了点米粥,并没有给她喝奶。小娇娇也没有闹,乖乖巧巧吃完后,就开始打盹儿。

        陆繁星抱了她一会儿,等福夫人吃完饭后,就将小娇娇抱给她。

        福夫人随后就抱着小娇娇上了马车。

        陆繁星驾着马车,继续往南方走。由于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基本上都是山路。越走越荒凉,到最后干脆连人影都看不见了,只有陆繁星驾驶着马车,慢悠悠的走着。

        而不知是运气使然还是怎么的,下午接近黄昏的时候,凭着感觉走的陆繁星,遇到了劫道的匪徒。确切的说,前面的人家被匪徒拦住了。

        最最重要的是,匪徒完全是一言不合就开杀,短短瞬间,陆繁星他们还没有走近呢,已经血流成河。应该是富家小姐的年轻女子穿着秀禾服,和丫鬟抱在一块儿赫赫发抖。

        匪徒邪笑:“小娘子还想逃?放心,你叫破喉咙来,也没人救你们。”

        陆繁星:“”

        我不是人吗?

        当着

        我的面,说这样的话,是看不起谁?

        莫名感觉会很麻烦的陆繁星,到底还是出手救下了小姐和丫鬟。

        “两位姑娘哪里人氏。”福夫人抱着小娇娇过来。

        小姐估计也是传统封建家庭长大的姑娘。穿着包裹得严实的秀禾服,头发盘着,是未婚姑娘的样式。

        和人说话时,微微低着脑袋,感觉有点儿胆小,不敢与人视线相对。

        “姑苏唐家。”小姐怯生生的道:“这回是奴家第一回出远门。目的地是沪市,奴家的爹爹在那里做生意。”

        “沪市?倒是巧了。”福夫人知晓她儿子在避嫌,就笑得温柔慈祥的说:“我们的目的地也是沪市。因为路过庄县,说最近会限制出入,所以就换了一条路前往沪市。”

        “这位太太,奴婢和小姐也是。”丫鬟倒是个胆大的,见唐小姐不好意思说话,就主动开口叽叽喳喳的说明了之所以走小道儿的事情。

        “奴婢和小姐本来打算在庄县待几日的,谁知道跟着一起走的护卫一直催,说是老爷等得急。再耽误下去,怕是会坏了老爷特意给小姐安排的亲事”

        说到这儿,叫英红的丫鬟脸色难看得吓人。“谁知道才离开了庄县两天,就碰到了劫匪。那护卫头头没想着御敌,反而丢下小姐跑了。”

        陆繁星挑眉:“那死的人”

        唐小姐小心翼翼回答:“是家丁。”

        “倒算有情有义了。”陆繁星开口道:“一把火烧了吧,不然这么多具尸体挖坑,得忙活最起码一天。”

        唐小姐:“麻烦恩公了。”

        陆繁星撇撇嘴,然后就动手将死了的家丁以及死了的匪徒分别放成两堆,然后倒黑油(石油)点火焚烧。这乌漆麻黑,还冒浓烟的大火烧了好几个小时,唐小姐带着英红,已经坐上马车,跟着陆繁星他们一道儿走了。

        当天晚上,并没有停下来露宿,而是快速的驾驶马车,一整晚连续跑了几百里地,直到第二天天大亮后,才停下来休息。

        休息完了后,继续上路。

        如此这般,又过了几日,没再遇到什么波澜,便到了沪市。

        唐小姐的生父,在沪市还算有头有脸的人物。前段时间攀上了来沪市‘筹集善款(军饷)’的叶少帅,以愿用一半家产做嫁妆支持叶少帅的说法,定下了亲事。

        之所以去信回老家,让人送唐小姐来沪市,便是为此。结果谁知道半路上,遭遇了匪徒打劫,哪怕唐小姐得救,还被救命恩人完整无缺的送回来,早就在打这门亲事的唐小叔,直接就当着救命恩人以及来唐府谈事情的叶少将的面,大声嚷嚷说,谁知道唐小姐是不是被糟蹋了清白。

        陆繁星:“”

        看看,就说会有麻烦吧!

        陆繁星无语:“这位大叔,你知道我多大吗?我才13,毛还没长齐呢,怎么玷污唐小姐的清白。”

        “大户人家十三、十四就娶妻生子的多了。”唐小叔强词夺理,反正誓要搅合这门亲事。

        唐老爷挺纳闷的,唐小叔又没有女儿,搅合这门婚事对他有什么好处。就道:“吉天,阿玉今年16了。”

        “才16岁就成了残花败柳,真是好得很。大哥,这等侮辱门风的事,你都要纵容吗?”唐小叔梗着脖子,开始一番强词夺理。

        陆繁星心头越发觉得怪异。

        怎么说呢,就感觉唐小叔的言行举止,好像被人授意似的。都透着刻板与怪异,就像被控制了思想的木偶人。

        叶少帅:“唐老爷也听到唐吉天的话了,要不你们兄弟俩再好好商量一番。联姻嘛,要讲究个你情我愿。我可不想随随便便就娶一位名声不佳的姨太太进门。”

        唐小姐顿时花容

        失色,同样唐老爷脸色大变。

        姨太太?不可能。真把女儿嫁给叶少帅做妾,那唐家舍了一半家产做嫁妆,又能得到什么。别是付出和收获不成对比吧。

        这么想着,唐老爷很快做了决定。

        “倒是小女没福气,遇上了那种事。这门亲事不提也罢,今日还请叶少帅做个见证。老夫厚着脸皮恩将仇报,将小女许配给他的救命恩人。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这位小哥,老夫可是将家里最重要的金砖给了你,还望珍惜。”

        陆繁星:“”

        唐小姐咬住唇瓣,一张小脸变得雪白。

        倒不是不愿,而是觉得唐老爷的行为太过分,分明就是恩将仇报。

        明明自己被泼了一身的脏水,听到叶少帅改娶妻为纳妾,直接就取消了婚事。要真的怕唐家祖宗蒙羞,为什么不阻止唐小叔满嘴喷粪。

        唐小姐想不明白,强烈的自尊心让她将眼泪全咽回去,几乎字字咬牙切齿的说:“父亲,女儿不愿。”

        “闭嘴。”

        唐老爷动怒,倒还算理智的送客。

        而将貌似跑来挑事,贪心不足胃口更大的叶少帅送走,唐老爷直接将茶盏往唐小叔身上砸。

        “唐吉天,我这个做大哥的,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这么害唐家害你的侄女儿。”

        唐小叔丝毫不减愧疚的说:“我也不想的,谁让东亚商贸的会长吉川先生给得太多。再说了,那叶少帅一看就对唐家不安好心  。什么一半唐家做嫁妆就满足了,分明是想完全吞并唐家。”

        唐老爷愣住,倒显得有些冷厉。“那怎么办?”

        “凉拌。”唐小叔猥琐一笑:“穷小子便宜你了。”

        陆繁星:“你是不是觉得你人丑,我就不敢打你。”

        还你也不想的,谁让吉川先生给得太多!!!

        特么的,妥妥的汉奸走狗。

        陆繁星直接‘淦’,丝毫不给面子,转身就走。万万没想到,陆繁星走了之后,唐家就发生了一出大戏。具体过程就不说,反正只需要知道唐小叔那位汉奸走狗,被唐老爷活生生的打断了狗腿,而与陆繁星同路回家的唐小姐被很多人指指点点,说是不守妇道。

        后续不知道唐老爷出于怎样的顾虑还是怎么的,反正一个月后,唐老爷直接找上门来,语气很不强硬的想将唐小姐许配给陆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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