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下手没轻没重的!你是母夜叉托生的吗?”

陆临渊的伤口,情况不太好。

皮损严重,伤口很深,被纱布包扎了这么久,还是会有新鲜的血液渗出。

宁潇潇小心翼翼地将金疮药洒在创面上,暴君微不可查的‘嘶’了一声,她立马停了手中动作,

“很疼吧皇上?你忍一忍,金疮药上在伤口上就是会有一种蛰痛的感觉,不过止血和愈合的效果很好。”

说着给陆临渊展示起了自己之前被玉镯划破手指的伤痕,“皇上你看,奴婢这道伤口如今愈合的已经快要看不出来了。”

陆临渊冷嗤:“你不是说那金疮药你都给草泥马用了?”

宁潇潇 ̄□ ̄||:“呃,这不重要~”

她想继续给陆临渊上药,但他的手却抽了出来,似乎并不领情。

“皇上如果觉得奴婢笨手笨脚的,便让太医来替你上药吧?伤口这样深,要是不及时处理的话,肯定要留疤的。”

“不必。”

陆临渊言辞冷漠拒绝了她,将受伤的手不自然地放在腿上,而后挑眉看向她:“你还有何事?”

“皇上,奴婢来都来了,要不还是......”

“朕说了不用就是不用!”他的语气明显透着不耐烦,眼神也从宁潇潇身上收回,心不在焉地看起了奏折:“你退下吧。”

这段时间宁潇潇几乎日日都和暴君相处,虽然他嘴里总没有好话,但却不是个拒人于千里之外、不通情理之人。

仔细想想,他似乎总会在别人关心他的时候,变得异常暴躁。

结合三福告诉她的陆临渊年少时的过往,宁潇潇觉得陆临渊不单单是讳疾忌医,他是拒绝任何人对他的关心。

她沉默了片刻,试探地问道:“皇上,奴婢给你讲个故事吧?”

陆临渊不语,她便自顾自继续说:“奴婢小时候认识一个同村的男孩子,他自幼常跟着父母去田地里种田,很少和我们接触。那时候听我娘说,他父母对他要求十分严格,只要他有一点小事做不好,就会对他拳打脚踢。而他们一旦对他笑了,要么是他表现的特别好,要么就是想让他去做更多的事。”

“后来小男孩长大了,离开了村子去了镇上。他样样完美,事事出众,身边的人都很喜欢他。但是他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寒冬腊月里邻居出于好心给他家中送了一箩筐的炭,他宁愿挨冻也不愿意接受。”

“因为他总觉得,别人对他的好,对他的关心,都是有目的的。”

“直到有一次,他独自在家中病倒了,两天后才被人发现。街坊邻里全都围了过来,有的去帮他请郎中,有的帮他做饭,有的自愿留下照顾他。这场大病在大家齐心协力的照顾下,很快痊愈了。”

“痊愈后,男孩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他们,给他们钱,可邻居们没一个肯收下他的银子。从那以后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其实大多数人在给予别人关怀的时候,压根就没有目的。”

她越说,陆临渊的脸色越难看。

等她准备开始作总结升华主题的时候,陆临渊截断了她的话,语气凛然:“三福跟你瞎说了什么?”

宁潇潇摇头:“没人跟奴婢说什么,奴婢只是在跟皇上讲故事而已。”

陆临渊冷笑:“你这故事中的男孩是寻常百姓,而朕是皇帝,是这天底下最尊贵的男子。”

“朕站在这无人之巅,得了天下在手的权势,就必要承受这份高处不胜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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