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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升官发财死丈夫


南疆距离长安极远,远到站在最高的山巅上,也看不到长安的繁华。

        只有无穷无尽的山,与常年丰沛的雨,山木与云雾重叠间,是亘古不变的翠色。

        江上空有千叠山,浮空积绿如云烟,山耶云耶远莫之,烟空云散山依然。

        南疆潮热闷湿,不似长安有四季,这里只有雨夏,就算是每年的寒冬时节也热的要命,入了夏更是燥热难当。

        大陈南疆二十四山,山山连脉,水水互通,其内常年有毒雾迷障,深深沼泽,往上看,树木遮天蔽日,叫人看不见方向,入目全都是树,山路崎岖,往下看,腐烂的树叶能将人的小腿都埋进去,传闻这山中有山鬼出行,活人进入,必死无疑。

        秦家军驻守边疆,不曾见过什么山鬼,但是,却见过无数毒虫,那深又深的树叶中埋藏着各种吸血的虫子,人只需要在其中行数十步,一拔出腿来,便能看见靴子上爬着各种细小的虫子,能钻入皮肤中,一路钻到骨头里产卵,有比人腰身还要粗的大蛇,有与人脸大的人面蜘蛛,还有能口吐人言的飞鸟,各类稀奇古怪的东西汇聚在一起,拼凑成了南疆二十四山,号称神鬼莫入之地。

        所以纵然有十万雄兵,亦不能荡平此处。

        比这二十四山中的蛇虫更可怕的是,山中有南蛊人。

        南蛊人善毒虫,善下蛊,虽人少,但个个都有一身的毒,常年投放毒虫到边疆,稍有不慎,便是一场瘟疫。

        南蛊人贪图大陈的广阔平原,贪图大陈的如云美人,贪图大陈的荣华富贵,贪图大陈那分明的一年四季,贪图那茂盛的、美好的水田,所以他们常年率兵入侵,偷毒杀/人,妄想着有一日能将大陈人都杀光,然后由他们坐上那金玉的位置,尝一尝玉盘珍馐。

        早些年,南蛊人时常率兵入侵,只需要将一杯毒水投入到井中,就能毁掉一座城,险些真的被他们吞掉大陈,直到秦家军异兵突起。

        大陈的太医研制出一种毒药,这种毒药吃了之后可以克制蛊毒,但是对人本身也有一定害处,吃下药的半个月都会浑身剧痛,一些弱者甚至会活生生疼死。

        而秦家军为了守住边疆,抵御南蛊人,便以肉体凡胎,大批量吃剧毒之物以强体,后来活下来的人又组建成新的军队,硬生生扛住了蛊虫侵害,守住了大陈国土,只这一件事,便足够秦家军荣耀百年。

        其后,大陈与南蛊多番征战,最终划定边疆,不可越雷池一步。

        镇南王楚珩,满门忠烈的秦家唯一活下来的养子,便是大陈与南蛊之间,最坚固的一道防线,他在南疆驻扎后,亲手带领军队建造城池,活生生打造出了一座关卡,号南云城。

        外人常言,南云城立一日,大陈便安稳一日。

        南云城是南疆中最大的一座城,立于边疆线十里的位置,驻扎着镇南王的军队,其间生活着一些百姓,但更多的却是走南闯北的走商。

        南疆这块地方,虽然毒虫横行,还有恐怖的南蛊人,但是南疆二十四山中,同样也盛产各种草药,这里的地里能挖出来比人脑袋大的灵芝,一两千金,故而此处虽然凶险,却常年有各种走商。

        这两封信,便随着大型走商的到来,一起流入了南云城镇南王府中。

        镇南王府并不奢靡,因上头那位主子性冷,厌奢,所以建造时只用了大块大块的大理石铺建,远远一望,就像是一座石头堆砌而成的石城,一走近来,一股独属于石头暴晒后的灰尘气息便直扑人面。

        府内也没有什么游廊花园,只有一大片演武场,每日镇南王的护卫队都在此练体。

        这一日,临近酉时。

        南疆酉时的天还大亮着,头顶上的太阳明晃晃的晒,人群在演武场上训练时,不知道谁唤了一声“王爷回来了”,一群人便匆忙起身跪下行礼。

        一声声“见过王爷”之中,有新来的兵没有忍住,偷偷抬头往上看了一眼。

        每一个大陈的兵,都听说过镇南王的英勇事迹,那是站在权利顶峰的人,没有人不想知道这样的镇南王的模样。

        新兵偷偷抬眼,一眼望过去,便瞧见了一位高大挺拔的将军。

        他穿着精铁长靴,长靴裹着小腿,往上是粗壮的大腿肌肉,一眼看过去便知极为有力,再往上是强壮的腰,此人一身墨色武夫长袍,身上佩以精铁护腕,腰侧悬刀,压在悬刀的手上老茧密布,甚至可以透过墨色的锦缎织布隐隐看见其手臂上的肌肉轮廓。

        再往上,是一张肃严冷峻的脸。

        那张脸轮廓冷硬,眉高鼻挺,有鹰视狼顾之相,一双单眼轮廓锋锐,眸底深邃而平静,像是南疆二十四山里最深的沼泽,只需要碰上一眼,便能将人吞噬进去。

        额间有一道旧伤贯穿眉眼,一眼望去颇为狰狞,年岁大概三十上下,身量并不似是年轻人一般单薄,反而透着山岳一般的厚重,成熟,硬朗。

        他敏锐极了,新兵的目光一看过去,他的目光便锋利的直刺回来,那新兵心惊肉跳的垂下眼,便再也不敢抬头。

        “今年的新兵都太小,还没教什么规矩。”一旁跟着的副将瞧见了,便跟着低声赔笑道:“回头属下去打罚了去。”

        楚珩并不回声,只沉默的穿过院墙,回到了他的住处。

        跟镇南王久了的人都知晓,镇南王少言寡语,从不与人玩笑,也甚少与人言谈,在他这里,只有重复严苛的军规。

        他每日在外除了打仗就是练兵,唯一的空闲时候便是坐在书房中看信。

        长安没有那么多信往来,镇南王便看看以前的信,秦禅月在长安城的日子繁花似锦一日接一日的过,但镇南王在南疆的日子却仿佛被固锁在了很多年前,从未变过。

        平日里副将是不敢来叨扰镇南王的,但今日,他却多了几分胆子,笑盈盈的与镇南王道:“长安今日来了两封信呢,都是从忠义侯府来的,定是大姑娘惦念您呢。”

        楚珩的脚步几不可察的顿了顿,随后又如往常一样,穿过高大的院门,经过一排排冷冽的私兵,行进一间简朴的房间中。

        房中地表以木板搭建,其内有一书书,一床榻,榻间整整齐齐的摆放一套被褥,除此以外,空无一物。

        他走到案前站定时,书案前已经摆上了两封信。

        高大挺拔的将军站在案前许久,低头瞧着那两封信。

        信分两封,但他只需要垂眸一扫,便能看出来那一封是秦禅月写的,那一封是柳烟黛写的。

        柳烟黛出身苦寒,不曾读过什么书,字也写的磕磕绊绊,但秦禅月不同,她的字是锋芒毕露的瘦金体,和她这个人一样。

        楚珩瞧见了她的字,便好像看见了她的人,他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几岁的时候,娇娇俏俏的姑娘,见了他便躲,倚门回首,偷把他来瞧。

        过去的记忆柔软了他的眉眼,那双锋利的眸中似是多了几分泠泠的,蜜水一样流淌的东西,他缓缓抬起手,慎而又慎的将她的信封拆开。

        她许久不给他写信了,妹妹大了,早就不听哥哥的话,也不愿意跟哥哥说话,似是怕惹远在长安的秦禅月讨厌,所以他的动作又轻了几分,慢慢的拆开了手中的信封。

        信上的东西却并不温情,秦禅月写的每一个字里,都夹杂着血泪和恨意。

        一瞧见信封上的字,楚珩眼底里的那些温润的柔光转瞬间便消散,他抿着唇,一字一字的将这封信读过,一张面已阴沉的可怕。

        他在南疆的亲信中,被混了二皇子的人。

        而这一切,居然是秦禅月先发现的。

        这样可怖的消息竟然能被秦禅月得知,那便表明,禅月,他的妹妹,现在正处在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步。

        可是秦禅月并未向他求助,只告知他一定要处理那些细作,但她处于危险中,他又怎么能安心留在南疆呢?

        他那历经风霜的心突然被开了一道口,一贯沉稳的人也有两分不安。

        楚珩细细将信上的每一个字读过后,缓缓将信封收起,定了定神,然后拿起了柳烟黛的信。

        柳烟黛,是他已故亲兵留下的孩子,亲兵死去后,他将十四岁的柳烟黛接回到府上养了两年,这孩子虽然有些笨,但是十分忠心,听话,绝不会做当人一面背人一面的恶事,所以,他将这孩子送去给秦禅月做了儿媳。

        有这样一个听话的儿媳,秦禅月定然能安生做个清闲婆婆。

        但同时,柳烟黛也是个忠心于镇南王的,府上发生的任何事,柳烟黛都不会隐瞒他。

        秦禅月不肯与他说明难处,是不想让他操心,但柳烟黛一定不会隐瞒,侯府发生了什么,他只需要翻开信封一看,就能知晓了。

        定然是发生了极严重的事。

        楚珩拿起信封时,竟隐隐觉得心中发沉。

        他的妹妹——

        手指撕开信封,他看见第一行字便是:“叔父,不好了,出事了!”

        楚珩心中一沉,迅速向下看去,便瞧见柳烟黛狗爬一样的字写道:“公爹在外养了妾室,婆母给公爹下毒药,公爹要被毒死了!”

        楚珩那颗沉甸甸的心刹那间又不沉了。

        他将这一封信反复查看,见没有什么暗语夹杂后,后缓缓收起信封,那冷而沉的眼眸里似乎越过了几分愉悦。

        人生三大喜,升官发财死丈夫。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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