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百炼尸
胡子老汉道:“他的头归我了,你不能抢,如何?”
那可太行了。
我闲的没事干去跟他抢人头,当即忙不迭点头道:“行,就这么说定了!”
“另外,你是谁,怎么称呼,来这干什么的,你得给我交个底。”
胡子老汉挥挥手,示意我跟他走。
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带的路,我俩没走大路,就在树林里穿梭,没一会径直走出了鬼屋森林。
在森林的边缘,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塑料帐篷,仅容一人躺下的那种。
帐篷边缘还有一些撕开的方便面火腿肠袋子,但在帐篷的对面,却有一座刚挖开的新坟!
“你是盗墓的?”
看着被挖开的坟头,我忍不住问道。
“诶,盗墓是犯法的。”他摇了摇手指,示意我坐下。
他盘腿坐在我对面,凝声说道:“我叫崔先治,你可以叫我老崔,我呢,有一个朋友,这个朋友的孩子几年前失踪了,就托我寻找。”
说到这,他顿了一下,“我找了很久啊,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这里。”
“可我没发现,这鬼屋森林里竟然有这等邪物,为了挖走我那朋友孩子的尸体,我不能轻易打草惊蛇,可我又没有帮手,所以就先在这安营扎寨,等待时机。”
“你看到这座挖开的坟了吗?去看看里边有什么。”
我大着胆子靠近,朦朦胧胧中感觉里边有一团骸骨,但是看着又不太对劲,总觉得有些别扭。
老崔在我身后打开了手机灯光,很微弱,勉强能看清。
定睛细看,我才发现,这坟墓里的尸骨,骨头不对劲。
他左腿长,右腿短,24根肋骨大小不一,左手右手明显错位,这直接给我看愣住了。
虽然我不是专业的法医,可那骨头明眼一看,就满脑袋问号,这根本不能理解,一个人怎么能长成这样?
他能比老崔还老崔啊!
我喃喃道:“这家伙,比你长得还怪啊……”
老崔吧嗒一下嘴,“你这话说的。”
“年轻时,我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那不知道多少小寡妇排着队要我。”
“不扯淡了,你看这具尸骨不对劲的地方?”
我点了点头,“有的骨头大,有的骨头小,大多对不上正常人的位置,而且最关键的是,骨头数量不对!”
“哎哟?”老崔像是重新认识我了似的,“你还知道这个?”
因为小时候我去沙坝河找爷爷的时候,目睹过他帮别人捞尸。
他捞尸跟别人的办法不同,人家是用渔网,用机械,他则是憋一口气,能一口气在水下待五分钟左右
曾经有一次,有一个富商来到沙坝河,请捞尸队出面捞尸。
可众人一听他的要求,顿时都摇起了头,富商说了,不论任何代价,只要捞出那具尸体,有什么要求随便提!
捞尸队的人想了想,异口同声的说恐怕只有一个人能行。
那个人,就是我爷爷。
富商要捞什么尸体呢?
六十多年前,富商有一个弟弟,放羊的时候因为贪玩,坐路边听人家说书,羊就扔一边自己找草吃。
可结果听完了说书,回头再找的时候,羊早就没了踪迹。
那年代都穷,最关键的是,那头羊可不是他自己家的财产,而是生产队的。
羊丢了自然是大事,中间的过程不必多说,总之富商的弟弟当晚被父亲吊起来狠狠的打了一顿,一边打一边骂,有多难听骂多难听。
翌日,富商的弟弟承受不住心理打击,跳河了。
就是那条沙坝河。
死了六十多年的人,别说尸体了,骨头都不一定能找全,本来想拒绝,后来跟富商一聊,人家早年间就是我们隔壁村的,说到底都是老乡。
在爷爷沉默的时候,富商以为爷爷想多要钱,就说了一句,“队长,他们都说你神通广大,你要是能把我弟弟的尸骨捞上来,您想怎样,您尽管说!”
当时我们村也穷,一到下雨天,道路泥泞,出个村都难,村民们商量兑钱修路,可一打听价格,核算下来的话,均摊成本太恐怖,毕竟我们村人也少,这事也就扔一边了。
当时我爷爷试探性的问:“要是捞出来……你能不能给我们村修条公路?一条就够,让娃娃们下雨天好上学就行。”
富商当即拍板,说没问题。
我爷爷要了富商一滴血,一滴汗,一缕头发,就让富商走了,说三天后来领人吧。
三天三夜,爷爷没合眼,他像住在水里的鱼,每隔几分钟就冒个头,吸一口气就重新潜下去。
沙坝河十几里长,三天三夜摸了一遍!
第三天,爷爷眼圈黑的很厉害,尸骨也差不多捞齐了,唯独少了一根小拇指,左手的小拇指,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我当时问过我爷爷,说这小拇指会不会被鱼吃了,爷爷很肯定的说,沙坝河里关于此人的尸骨,全部都在这了,其他没有的话,就说明它从未来过沙坝河。
爷爷说,应该是富商的弟弟在临死前,恨透了自己的父亲,他跳河之前,剁掉了自己的一根手指,颇有种割肉还亲,想跟父亲彻底划干净界限的意味。
所以,那根小拇指,压根就没掉进沙坝河里。
就是那个时候,爷爷跟我讲解了人体各个位置的骨骼,以及其他很多细节,从小我胆子就相对大一点,因为见过各种各样淹死的尸体,也见过各种枯骨,所以眼前这座坟墓的骨头,我打眼一看就知道少一块。
老崔兴趣很浓,还故意问道:“少的是哪一块?”
我指着尸骨说道:“猛地一看,少的是一根臂骨,其实不然,他的臂骨被挪到了小腿位置上,也就是说,他真正缺的一根腿骨。”
“有点意思啊!”老崔很惊讶的盯着我。
我看着老崔的双眼,问道:“你是不是不懂这个?”
老崔一愣,立马反驳道:“谁说的,我当然懂,没有人比我更懂!”
“行行,说正事!”
老崔说道:“我来这几天了,调查了一下,那个邮递员恐怕早就死了。”
“他杀死的每一个人,都会取走一块肉,或者一块骨头,或者一块人皮,总之,他一定会从死者身上拿走点什么。”
我问道:“那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老崔登时一脸认真,凑近道:“那个邮递员,浑身上下,由里到外,没有一块肉是自己的,没有一块骨头是自己的,没有一个内脏是自己的!”
“头也不是自己的,那是我朋友他儿子的!!”
我浑身一抖,呼吸都有些急促了。
“听说过百衲衣吗?听说过百足之虫吗?他这叫百炼尸,不是活人也不是鬼,只有意识转移,所以找不到他的真身,我就没法干掉他。”
我皱眉道:“他的真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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