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他都要
第四百二十一章 他都要
岭南琼州。
在办好房契等手续后,慕御枫便迫不及待地退房,搬进了安逸苑。
安逸苑的房子价格虽然卖得贵,但房子是真的好。
小院不光种了花草,风景优美,家里还都铺了白色的瓷板,再配上敞亮的大窗户,看起来光亮又整洁。
除此之外,房屋里还有让人十分舒适的新式家具,甚至连床单被套,厨房的碗筷等都有提前准备好。
是真的只要带几件衣服就能入住。
慕御枫仔细地打量门窗,摸一摸房间里装饰的干花,还有书房那靠着阳台的软沙发。
除了他在客栈见过的小茶几外,软沙发边上的书架上,甚至还十分体贴地放上了几本书籍。
慕御枫拿了一本书,慢慢地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他看的这本正是《基础算学》。
这本书在他刚到岭南不久,他就在书斋里见过。书中的内容,他其实已经看过一遍。
初看的时候,他已是惊为天人。再看,他依然激动不已。
他实在无法想象,这本书居然出自一个女子。
他突然合起书,看向大林道:“派人去查皇帝的行踪,我要知道她所有的行程。”
“我这就去。”大林犹豫了一下,还是道:“不过我刚才出去打探了一下,听说他们皇帝和普通的皇帝不一样。只怕是不好打探。”“嗯?”慕御枫挑眉,示意让他仔细道来。
“他们的皇帝不住皇宫,出行也不爱用大量的侍卫。据说她有神鸟相伴,此神鸟可日行千里,还有神虎相助,此虎可抵千军万马。她出行都带神鸟和神虎。”
大林神神秘秘地凑近慕御枫,低声道:“只怕大民这皇帝,还真是神仙。”
慕御枫:“先去打探,能打探多少消息回来就打探多少回来。”
大林低头称是,正打算去安排,又想起来,“老爷,要不要请几个厨娘回来?可以请当地的,过来煮三顿饭,做完饭就回去。”
来了岭南这么长时间,慕御枫也算知道当地的一些规矩。知道大民的皇帝十分厌恶买卖人口,为此颁布了许多限制人口买卖的措施。
再加上当地百姓的日子都过得还不错,一般人也不愿意卖身为奴。所以当地便流行起了很多新的雇佣方式。
而大林口中的雇佣方式,就是当下很时新的一种。
这种方式,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还好。但对于真正的大户人家来说,却是不愿意用的。
就像他们一行人。来岭南的目的本身就不单纯,平日里要做的事,也应该多加遮掩才对,怎么能让外人随意进家里来。
慕御枫脸上露出了明显的不满,似在怀疑,来了岭南后,自己的心腹是不是变傻了。
大林忙道:“老爷,你有所不知,这安逸苑虽好,但各个院子之间距离却隔得不远,边上的小院都住了人。
今天隔壁有个大娘拉着我关心,我们院里怎么就住几个汉子呢?我是担心我们这样惹人怀疑。”
慕御枫为了遮掩其真实身份,于是带着手下人改换了装扮,假扮成南安当地羡慕岭南好生活的流民。
与别的流民一起,偷偷搭南安与岭南来往的商船,偷渡来的岭南。
这样的情况,他自然不好带仆从。是以,如今身边全都是汉子。
慕御枫想了想道:“那挑两个干粗活的婆子就行,饭食还是在外边买。
那天吃的麻辣小鱼仔今天多让人买些回来。还有海鲜锅外,油炸小黄鱼也多买点。你早点派人去排队,不然晚了又卖光了。回来的时候再顺便去一趟糕酥馆,买点糕点回来。”
大林对自家王爷的决定十分赞同。
这岭南酒楼的饭食实在是太好吃了,同样是海鲜,可岭南酒楼做的,却是一点腥味都没有,让人吃了还想吃。
与之比起来,大耀皇宫里的那些御厨简直就是废物。
大林甚至暗暗想,要是最后行事失败,就让他留在大民一辈子他也愿意。
同一时间,陆知熙正在新开的海鲜酒楼里看账本。
自从干旱过去,岭南的商业便逐渐恢复了。陆知熙趁此机会,大力发展起了她的商业王国。
这是她在岭南开的第一家,可以外送吃食的海鲜店。
“东家,大家都特别喜欢酒楼推出的海鲜锅。好些人都反应,说我们酒楼的菜太难定了,要求每天多增加几桌。”
章掌柜苦劝道:“东家,每日中午只卖二十个海鲜锅实在是太少了,再加点吧!”
“你懂什么?”陆知熙看着这两个月的收入,双眼笑成月牙,“我这叫饥饿营销,要的就是他们买不到。”章掌柜不解道:“东家,我们开酒楼不就是为了赚钱吗?为何我们要让大家买不到?”
陆知熙看向他道:“你说,要是随时都买得到,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你觉得大伙还会觉得这个稀奇吗?”
章掌柜想了一会,慢慢反应过来,朝着陆知熙竖起大拇指,赞叹道:“东家高明。”
陆知熙却只是笑笑,没把掌柜的夸赞放在心上。
哪里是她高明啊!
是她嫂嫂聪明,教了她许多而已。
想着哥哥嫂子,陆知熙将账本一收,吩咐掌柜道:“将今天酒楼的各样菜式都准备一份,我打包带走。”
章掌柜连忙吩咐了下去。
没一会,陆知熙带着几食盒的海鲜上了马车。这些打包的食盒以及餐具都是为了方便送餐,她让人特殊制作的。
等到家,食盒里的汤汁也没有撒出来。
为了保证食材的口味,海鲜锅都是半熟,等送到后再加热。
陆知熙为了开这个外送的海鲜酒楼,花费了许多的心思。
她不光常写信和江棠棠交流,还找了许多的能工巧匠,打造了许多适合外送的器具。
慕御枫已经不是第一次点海鲜楼的外送了,但每次看见这些器具,还是忍不住要啧啧惊叹几声。
这些器具实在是太精巧,太便利了。
他贵为皇子,但以前在大耀皇宫中,却也从未吃过这样好吃的菜。
一来是因为皇宫太大,再加上御膳房给宫里各位主子送的菜都要经过验毒,试毒等工序。等菜送到饭桌上时,早已变得温吞吞,没了刚出锅时的美味。
二来也是大耀的御厨手艺不行,做不出这样的美味来。
如果将方子和锅的手艺研究出来,那么以后在大耀皇宫,也能吃上这样美味又热腾腾的饭菜了。
不!
这大民国遍地都是好东西,他怎么能只满足于此。
慕御枫眼里闪着如野兽般贪婪又凶恶的光芒。
这片土地,这土地上的所有人和物,他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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