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恶毒辱骂,撒泼打滚!坏人变老了?我管!
别墅门打开,一个老太太出来,手里拎着……
夜壶?!
花园外的两家人都傻了。
“你们,站我家外面干什么?”
老太太皱巴巴的脸上,莫名其妙充满戾气:“看什么看?没见过有钱人啊?!”
说话间。
拎着夜壶走到菜地旁。
顺手一泼。
靠!
好死不死顺风,尿骚味从菜地那片,迅速飘向花园外。
不用马桶用夜壶,是为了留尿浇菜。
这不是重点!
“是我该问你!”
夏向阳捂着鼻子怒喝:“这房子,已经被我们买了,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
老太太先一愣。
回过神,指着夏向阳咆哮:“原来是你们买的?好哇!”
“告诉你!这是我儿子的房子!”
“那个贱女人,把我儿子房子卖了,老娘没同意!”
不会是共有产权吧?
陈皓心里一凝,低声问夏轻墨:“轻墨,当时买房子时,产权证有几个名字?签字的有几个人?”
如果是多人共有,只有一个人出售……
这年头,房地产业不规范,找关系也能办下来。
但!
一旦共有人发现,且不同意出售的话,肯定会各种扯皮。
“我看了的。”
夏轻墨解释:“就一个年轻女的,听中介说……”
“说什么?”
“那女的老公坐牢,她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住在这小区,所以……”
坐牢?!
陈皓脑海中浮现出画面。
女的遛狗不牵绳,差点扑咬到小女孩。
男的直接纵狗咬人。
他总算知道,别墅原主人是谁——他亲手,把男的送去坐牢,让女的受鞭刑。
由于脸没打马赛克,作为典型上了新闻。
用脚趾想也知道,女的没脸住在这,这才急着卖房。
“滚!都给我滚!”
老太太很嚣张:“告诉你们,买了也是白花钱,我不可能搬走!”
“阿婆。”
夏轻墨皱眉,上前一步:“房子是我买的,我当时看得很清楚,产证上只有一个人——所以,这个房子在法律上,您是没有所有权的。”
房产证只有一个人。
跟她交易的是房产证上的人。
没毛病!
另外。
房产是女方婚前的,跟她坐牢的丈夫无关,不用她丈夫同意。
“你买的?”
老太太先是一愣,突然指着夏轻墨,厉声尖笑:“哈哈!这么年轻,你哪来钱买别墅?跟那个贱人一样吧?在夜总会卖,赚来的钱?”
刷!
夏轻墨脸色惨白。
“你说什么?!”夏向阳怒不可遏。
老不死的竟敢辱骂他女儿!
“老不死的!”
钟萍气疯了,指着对方大叫:“我女儿靠本事赚钱,你要是再敢胡说……”
“对!你女儿靠本事赚钱,不就是床上的本事?哈哈哈……”老太太继续尖笑,如同厉鬼。
“项炎!”
陈皓冷喝。
像老丈人愤怒?
像丈母娘驳斥?
没用!
对付为老不尊的人渣,能动手绝不吵吵。
嗖!
身影越过花园栅栏。
眨眼间,到了老太太面前。
啪!
老太太一头栽倒,尖利刺耳的笑声,戛然而止。
两家人目光,先是呆呆锁定项炎,转而又看向陈皓。
不是……
这人从哪冒出来的?
刚才听到陈皓喊对方名字——陈皓能命令他?
发现大家看自己,陈皓反应很快:“姐是集团总裁,有贴身保镖的,我以前见过。”
“夏总!”
项炎立马朝夏轻彦点头。
帮陈皓圆谎呗。
“哦……对!是我的保镖!”夏轻彦反应也很快。
众人释然。
唯有钟萍眼神深处,闪过一抹了然之色。
大闺女的保镖?
骗鬼呢!
明显是小女婿的保镖!
“怎么不骂了?”
陈皓冷着脸:“项大哥,她只要敢骂轻墨——骂一句,抽一耳光!”
太可恶了!
对少女而言,名誉是最重要的东西,有时甚至超过生命。
可这个死老太婆,竟如此恶毒辱骂!
“陈皓,我……没事的……”夏轻墨抿着嘴。
被骂时很愤怒,充满被羞辱感。
可现在……
被男友保护的温暖包围。
“打人啦……”
老太太没敢再骂,直接躺地上不起来,鬼哭狼嚎:“一群臭流氓合起来,打我一个老太婆,有没有天理啊……”
这会工夫。
物业人员到场了。
一看到老太婆,全都皱起眉头。
“请问,哪位是12号楼新业主?”物业经理问道。
“我……”
夏轻墨下意识上前,又赶紧指李兰:“不是……是我叔叔和阿姨,这栋房在他们名下,三天前刚买的。”
“几位。”
物业经理压低声音:“这家……我们也没办法。”
“怎么说?”陈皓皱眉。
“他们……”
物业言辞隐晦,毕竟是前业主隐私,但大家都听明白了。
之前业主是个女人。
很漂亮。
据说在夜总会……
靠皮肉买卖赚钱,买下了这么一栋别墅,然后找个男人结婚。
对!
就是纵狗咬人坐牢的家伙!
那货是吃软饭的,连他守寡的老母亲,也靠那个女人养。
老母亲更极品!
一边靠儿媳养活。
一边嫌儿媳妇是卖的。
以前,这一家就经常吵架,早在小区传开了。
“她这年纪耍无赖,这么往地上一躺……别说我们,就算警察来了,也没辙!”
物业经理无奈摇头:“你们买这栋房子,真应该提前打听一下,摊上这老太太……说实话,这房子要想收回来,那可是千难万难了!”
陈皓笑了。
法律中,有很多条款很无语。
比如。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明应该保护受害者,可往往保护的却是,那些未成年恶魔。
是不是特别让人不忿?
还有!
老人到了某个年纪,即便犯法也不用坐牢。
为什么?
警方也好、监狱也罢,担心年纪太大突然暴毙,自己会受到牵扯。
可……
站在购房者的立场呢?
业主权益在哪?
我花钱买房,却被原房主的婆婆,霸占着不能住进去?
法律呢?
公理正义呢?
“我报警!”
不知何时,陈皓拨通电话:“我们买的房,被前房主婆婆霸占,不仅撒泼耍赖不搬走,还辱骂我女朋友!”
“是不是罪犯年纪大,你们警方就不敢管?”
“怕担责任,当什么警察?!
“公正执法就是这样的?拿着纳税人的钱,不觉得心虚么?!”
“不是……”
陈福海吓一跳,一把夺过手机:“你报警就报警,骂警方干什么?臭小子!你作死啊?!”
他没注意到,陈皓打的不是110。
而是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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