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四章 蛤蜊料理
唐海现在用的,正是花蛤、文蛤之类的新型采集模式!
比起日本远古大蛤蜊那种多年生的,一般的小蛤蜊是两年成熟……
养殖蛤蜊在国内也是非常赚钱的一个路子,只要不养死就行。
唐海所知道的比较著名的,岛城那边就有胶州、红岛、田横、大王庄、鳌山卫疯产蛤蜊。
特别是红岛,从4月25一直到5月5,中间经常挑选几天来办青岛红岛蛤蜊节,全是在吃,现在正好就是捕捞的时候。和吃喝有关的节日那一片是很多的,还有啤酒节,青岛啤酒在海外卖得非常好。
只拿红岛来说,7万亩天然滩涂养殖蛤蜊,不投放任何的饲料,靠着洋流来天然增殖,每年光是蛤蜊苗就要花费1亿人民币以上……
收获当然能翻很多倍!
为什么要特别的买蛤蜊苗呢?
这情况就很尴尬了,因为饲养的蛤蜊主体是一种菲律宾的热带品种,在岛城那一片水温较低,很难自然育苗,所以就要买苗。
有买苗的肯定就有卖苗的,福建一带沿海就有做蛤蜊苗培育的,经常一条线过去几百公里全是在做蛤蜊苗的育苗。
现在时代已经变了,播种方式不单纯的是看经验下苗了,而是用卫星导航系统,确定好虾苗地点,然后开机器来播种,可以保证洋流利用率达到最大。
收割的方式也比较讲究,因为收蛤蜊比较费体力的活儿,人工会很贵,又比较难卖这种小东西,大多数是往日本卖,所以改用渔场轮休制,今年整几片渔场,明年又换别的地区,这样四年一轮,大丽菊的蛤蜊生长速度差不多是一般的3倍,所以实际上很多都是相当于12年的超大个头……
和岛城那边不同的是,大丽菊渔场的蛤蜊是可以自然繁殖的!
外带华州珍妮弗和哈德利他们老师弄了个贝类育苗中心,这两年也开始培育到蛤蜊了,大丽菊也会买来下苗。
一开始第一年是唐海亲力亲为,后来变成珍妮弗负责,再后来变成珍妮弗的师妹负责,然后到师妹的师妹,这已经变成大丽菊众多项目里比较不起眼的一个。
……
看着唐海两分钟就能收一次万牙,附近的渔船得5分钟到10分钟才收一次,凯瑟琳很好奇……
“哈哈,所以说做渔夫是一项很耗费体力的活啊!他们身体没我好,所以做得也不快,不过一般人要想收一次万牙,没个15分钟不可能。”
“我不信,唐,能不能让我试试?”罗里是个十八岁的孩子,唐海想想自己十八岁的时候……
“那你以为刚才让你们换工作服是干什么的?”
盖茨先生一家都挺高的,而且欧美人身体通常都不会太弱。原因是喜欢喝咖啡,咖啡其实才是最好的营养补剂,喝了之后肌肉会记忆下之前的发力过程,自己就能起到塑形的作用,持续时间大概是两小时。
罗里在海里学着唐海使用万牙,手一抖一抖的……
“你往那个方向去,一定会有大收获。”
“是吗?我试试……”
十分钟后。
“我天!大概有5斤吧?”
“唐,你的运气真好!”
“菲比,这可不是运气,你可以下来试试,那个方向,应该也差不多。”
“我也来试试……”
本来这艘船的劳动力就是唐海一个,结果盖茨先生一家都下海了!
唐海估计他们是游乐园玩多了,打猎钓鱼什么的都玩腻了,所以对这个这么有兴趣。毕竟,哪怕是盖茨先生,也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
东西全弄到了几个大盆上,还要进行筛选,别人怎么样唐海不知道,大丽菊是不出25毫米以下的蛤蜊的,小的直接再丢回海里,这东西不同于象拔蚌,象拔蚌离开了巢穴就会死,但蛤蜊没问题。
小萌娃靠着唐海的大腿外侧坐着,手里是两个蛤蜊,丽莎看着不让她塞嘴里……
农夫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会接触种菜,渔夫的孩子也会在很小的时候接触到捕鱼,萝丝总想让萌娃远离大海,这并不现实。
唐海教盖茨一家怎么挑选、快速分类,有些6公分以上的大蛤蜊明显是不同物种,还有一些贻贝、扇贝,还是挺好区分的。
“这些东西一会儿要运到码头,要用下边镂空的篮子养在海水里一天,让它们吐泥,然后才包装起来运到各个地方,一公斤我们出产的价钱是3美金,有些卖小蛤蜊的渔场,一美金一公斤也有……”
……
忙了一个多小时唐海就先上岸了,盖茨先生是说给他送几个劳动力,但他自己肯定不能这么做。
这些人来大丽菊找自己,肯定有什么事……
昨天特地让人留了二十来斤蛤蜊,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都是剥离出来的上好蛤蜊肉,往之前就煮着的海带高汤里倒,再放一点点的豆豉酱来熬,再加入大葱……
好几人在厨房门口看着唐海做,也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做饭技巧,简简单单,但蛤蜊天下第一鲜的味道,足以让平凡的技艺做出超凡的食物。
看到唐海往里边倒葱,菲比立刻就倒:“噢,天,没替代品吗?我不太喜欢吃葱!”
凯瑟琳给了妹妹脑门一记手刀,做客还敢讲条件……
唐海哈哈笑着:“现在不喜欢吃没事,等长大了你就喜欢吃了,现在预热一下吧。”
菲比一愣,这是什么逻辑……
凯瑟琳也愣住了,她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也不爱吃葱,甚至青椒、胡萝卜这些都不爱,但长大后好像就爱吃了。
人其实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无忧无虑,怎么舒服怎么来,好感之类的东西开始于颜值,然后到长大后爱好会变化、性格也会变化,一些小时候很挑剔的、不喜欢的东西,尝试之后反而喜欢。
“长大了就爱吃葱了吗?”盖茨听得也是笑笑。
舀起热腾腾的饭,在碗里弄碎,大勺子舀着一勺肉和酱汁盖在饭上,再撒一把海苔沫子,简单的渔价汤泡饭就出来了……
唐海家乡那边白族人很多人很喜欢吃汤泡饭,唐海也挺喜欢吃的,那种汤汁和米饭完全融合,又把米饭弄得软粘的感觉,哪怕是不喜欢这一口,有蛤蜊在也会喜欢……
另一边,一口大锅就是简单的酱油汤熬着十几斤的蛤蜊肉,熟了之后再撒上葱段搅拌一会儿,然后把蛤蜊肉放锅子里,用保鲜膜包起来,放冰箱一天,吊出蛤蜊的鲜甜味……
罗里似乎很喜欢唐海,一直跟着:“唐,那里是干什么?”
“这要放一天来吊出鲜味,到时候在米饭上盖上厚厚的一层蛤蜊肉,再拿来蒸5分钟,这是马莲娜最近最喜欢的午餐……”
盖茨先生静静的看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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